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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更新 2009年04月24日
授权保险营销员: 居仁军 联系电话:13862001536 Email:jurenjun@163.com 资格证书编号:20020732010100000567 展业证书编号:3205004002000032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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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目录
畅游旅行保险
宝安意外伤害保险
安益重大疾病保障(消费型)
友邦世纪康福保险计划
康爱防癌保险
友邦金世无忧养老年金保险
养老保障-金阳
养老保障-金瑞
聚宝盆两全保险
友邦财富通投资连结保险
友邦康爱防癌保险
适合人群
0-45周岁
计划特点
让年轻生命绽放绚丽光彩,让老年生活悠闲自得,友邦为您提供两全之计!
友邦“康爱”保险计划,除提供保障期内癌症保障外,在保障期末更可领取等于满期时主合同保险金额的满期金,为安享老年生活提供完善保障。
1)、癌症保险金 + 满期金,保险费增值返还, 防病又养老
2)、在获得防癌保障的同时,增值型的满期金还可以作为儿童教育基金或成年人的养老金之用。
3)、针对重大疾病中发病率最高的疾病—癌症, 提供高额癌症保险金, 做到“病而无忧”
4)、豁免保险费,免除后顾之忧
5)、经确诊初次患癌症,豁免余下应缴的保险费。
6)、缴费时间短,保障时间长
7)、缴费分8年、10年两种缴费方式,保障16年、20年或至65岁。
保险利益
1、身故保险金
2、防癌保险金
3、豁免保险费
其他说明
示例说明
例如:某先生,今年30岁,投保康爱保险计划,购买了《友邦康爱六十五岁两全保险》(主合同),《友邦附加康爱防癌六十五岁疾病保险》(附加合同一)和《友邦附加防癌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》(附加合同二)。主合同的缴费期为10年,保险期间至65岁,某先生每年需要缴纳的保险费为2811元,其中2800元为主合同及附加合同一的年缴保险费(等值于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),11元为附加合同二的年缴保险费。这样某先生享有的保险保障是:癌症保险金额10万元,身故保险金最高可达29680元,满期金29680元(等值于2800×10×106%)以及癌症豁免保险费保险保障。
①假设某先生于第二保险单年度不幸身故(非癌症),可获身故保险金,相当于已缴保险费(不含附加合同二的保险费)的106%,共计2800×2×106%=5936元。
②假设某先生于第七保单年度,经医生确诊患合同所定义的癌症,且于确诊日后三十天时仍然生存的,可获附加合同一的防癌保险金10万元,附加合同一的效力终止,同时主合同及附加合同二仍然有效并可豁免以后三年的保险费,如某先生在65岁保障期满时仍然生存,可获满期金,相当于全部已缴保险费(不含附加合同二的保险费)的106%,计2800×10×106%=29680元。
③假设某先生于第二保单年度,经医生确诊患合同所定义的癌症,且于确诊日后三十天时仍然生存的,可获附加合同一的防癌保险金10万元,附加合同一的效力终止,同时主合同及附加合同二仍然有效并可豁免以后八年的保险费,如某先生在第五保单年度不幸身故,可获身故保险金,等于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的106%,共计2800×5×106%=14840元。
④假设某先生年满65岁,且没有患癌症,可获满期金,共计2800×10×106%=2968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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